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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東側建築群北區修復工程、臺 北機廠中繼庫房設置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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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東側建築群北區修復工程、臺 北機廠中繼庫房設置工程 |
機關代碼 | A.25.100.6 |
機關名稱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18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11/11/18 - 111/11/22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應檢附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特定資格】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之證明文件: 1.應累計3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工地負責人經驗,含相關可明確計算起迄日佐證文件,俾利審查。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